評論
我上網查了自虐傾向還有咬自己的關鍵詞。
怎麼說……
看了那麼多的例子,我相信對不只有我會這樣。
我喜歡疼痛嗎?
不。
我很討厭疼痛,我是那種要打針,光在排隊看到針頭就已經哭了的那種人。
那我為什麼要咬自己?
有時候這樣做可以壓制我想哭的情緒,壓制情緒讓我可以繼續接著做事。
可以忍住眼淚,甚至會感覺到心安。
我看到有人說,這是一種自我懲戒。
覺得因為自己做錯事了,或是怎麼樣,所以這樣的自我懲罰可能會讓自己覺得好受一些。
可能是吧。
而且說實在的,齒痕不容易被發現。
要說我這是自殘好像也有點過了。
我也曾經拿過美工刀比劃,可是最後都沒有劃下去。見血了難處理,還會留疤。
我的理智一直都在,至少我是這麼覺得的。
我在做咬自己、捶打自己的行為時,會有一些不切實際的妄想。
像是,如果母親發現我的傷口,說不定他就不會生氣了。
這種,類似道德綁架的想法?
這種感覺其實很矛盾,我希望他發現,但又不希望他發現。
我愛他,我也知道他愛我。
我不想讓他看到傷口傷心,但又不自覺得想要讓對方感到愧疚,可是若是他真的愧疚了我自己也不會好受。
你知道嗎,對別人時那道理都是一套一套的,可是到了自己就都不管用了。
我不會處理情緒,不管是別人還是我自己的。
因為不會處理所以我選擇談事。
把事情解決了,情緒就可以好了,大概吧。
沒好,就把它放在一個小角落,只要不要去碰它、看他,我照樣可以開心的笑著度過明天。
你知道嗎,我覺得不只有我這樣。
網上也證明了我的想法,不是只有我這樣,所以我這樣也是正常的。
你看,我到現在也沒做出什麼真的讓自己的身體有永久性傷害的事啊。
對吧。
只是我看到網上那些詢問的人,有些人在底下回應「可以看看情緒管理的書。」
不是說這個回應不好,但是在我看來好像就是指責一樣。
你情緒控管有問題,所以才會這樣子。
這樣講的又好像是我想把錯推在誰的身上,可是不是的。
是我錯了,都是我的問題。
也的確是我的問題。
加害者沒有資格抱怨,做錯事了沒有資格哭。
有時候還是會氣。
把自己咬的瘀青了,眼淚還是掉。
不能哭的。
都說想哭就哭可是哪有那麼容易。
光是被看到眼淚,好像就是另一種情緒勒索。
好像就是在指責別人,我是因為你才這樣子的。
我不知道我之前打的那一篇我有沒有發上來。
有一堂課,老師問我們「沒有想過自殺的同學請舉手」
前排有個男生舉手,然後回頭驚訝地看著沒舉手的其他人「為什麼會想這種事啊?」
為什麼。
大概是因為有時候太痛苦了,總是會生出想要逃避的念頭。
對了,我在評論區還有看到一則留言:「你都有去死的勇氣了,還有什麼做不到。」
……那不是勇氣啊……
至少對我來說不是。
那只是一種當你到了極點時,想要逃避才生出的念頭,我自己也知道那是逃避,我更知道如果我真的做了所有愛我的人會接受怎麼樣的痛苦還有心理譴責。
那不是我想要的。
絕對不是。
所以我不會自殺。
這也是我說我的理智還在的原因。
只是我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想法。
當狀態將落到谷底,你洗個玻璃杯都會有想把它打碎劃開皮膚的衝動,切個東西你都要在心裡做抗爭才能好好的把刀子放回原處,曬個衣服都要閉著眼逼自己不要去看下方有多高多遠。
我最近總覺得如果我以後結婚了,不是成為情緒勒索別人的家暴者,就是不願也不敢離開的被家暴者。
我很矯情。
說真的,世界上很多人每天為了生存而努力,現在這一刻有多少人在苦讀,現在這一刻有多少人在勞動,現在這一刻有多少人還掩沒在戰火中。
有些人連今天的晚餐有沒有著落都不知道。
有些人連明天有沒有活路都無法確信。
我比大部分人都幸運。
我沒有身體上的遺傳病(至少目前是),我的家庭沒有非常沈重的經濟負擔,我能住在房子裡,我能上學,我能吃飯。
我很幸運。
可是我卻還在為這種事而浪費時間。
矯情又可笑。
總覺得自己的情緒也很重要,但是不是的。
那只是我想逃避所以又衍生出來的藉口。
忍著就過了吧。
……也不用太擔心。
過一會兒就好了。
就這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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